学校门卫管理制度1、认真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工作,并填写会客单。来访本校教职员工请与被访者电话联系,确认后方可进校。2、上级部门或有关单位来校检查、联系工作,门卫应认真验看其工作证,做好登记,并与相关部门值班人员联系。3、严格把守校门,拒绝一切外来推销人员进入校内。4、未经学校批准,任何人员不得留宿校内。5、住宿学生夜间离校须经值班老师批准,门卫凭假条放行。6、学生在校期间不得随意自由进出校门,如遇特殊情况,应凭有关证明和办理登记手续方可进出。中午休息和放学时间,值班人员应加强门卫检查。7、重大节假日,外来人员未经行政值班人员允许,不得进入校园。8、进校车辆必须登记,按指定位置停放。9、携带公物出校必须主动出示有关部门的证明,门卫做好纪律后,方能离校。10、门卫接-班人员未到岗前,前班人员不得离岗下班。11、交接班前,前班人员应做好交接-班准备,后班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到位,查看值勤记录,清点保安器械和公物,待双方确认安全无误签名后,前班人员方可下班。12、做好夜间巡查、节假日巡查和日常的巡查工作,门卫人员要勤巡逻、勤检查、勤观察确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