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阳光体育活动制度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精神,引导和鼓励广大学生积极参加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健康向上的体育活动,提高学生的身体综合素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以大课间活动为载体,培养学生自觉锻炼身体的习惯,规范学生课间体育活动内容和形式,推进大课间活动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逐步形成我校体育特色,努力建设和谐校园、平安校园、活力校园。二、实施原则 1、教育性、科学性、趣味性原则。大课间活动坚持育人的宗旨,遵循教育规律和中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寓学于乐,寓练于乐。 2、全面性原则。大课间活动与日常教育教学工作有机结合,与新课程改革相结合,与中学生综合素质培养有机结合。课外活动的内容与形式丰富多彩,尽量满足不同特长、不同兴趣、不同层次学生的发展需要,促进学生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审美素质的全面提高,并形成在普及与提高的基础上良性发展的局面。 3、坚持自主自愿与积极引导相结合原则。在组织学生参加大课间活动的过程中,除了教师的指导,同时充分尊重学生的自我选择权和自主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