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物资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对学校疫情期间防疫物资的管理,确保防疫物资起到最大化效果,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1.防疫物资管理总原则:统一管理,物资的采购、储存、发放由服务中心总负责。 2.防疫物资的采购必须符合学校物资采购办法,按照申请、比价采购规范操作。 3.防疫物资采购到校后,由服务中心负责进行验收并入库。 4.防疫物资存放于相对独立的房间。对于酒精、84 消毒液等具有一定危险性的物品分开摆放,避免接触易燃易爆物品。存放仓库平时上锁管理。 5.防疫物资的领用采用谁领用谁负责原则。每次领用进行好纸质登记,服务中心每天根据纸质登记表,录入电脑,形成储存、领用电子稿。 6.教师职工领取防疫物资后,要妥善保管好物品,确保防疫物资利用价值最大化。酒精、84 消毒液等危化品使用全部有教师实施,使用完毕放办公室统一保管。 7.领用的防疫物资使用范围为学校内部,不能私自带回家使用,如果发现违规现象,将追究其行政责任。 以上防疫物资管理办法,请学校全体老师严格遵守并实施,对于违反本管理规定,造成事故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