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教学项目合作协议 甲方:翼城县清华园中学 乙方:翼城县红加蓝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经双方友好协商,遵从立德树人、百花齐放的办学方向,甲方将与乙方合作开办美术教学项目校内培训基地。为积极做好以上教学项目的运营、管理及监督,明确双方职责和义务,经双方研究商议,签订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翼城县清华园中学 楼 区域与乙方作为美术教学项目合作教学区。 第二条、该项目教学区主要用于该项目的教学及科目教师的办公等与该项目相关的用途。甲方负责完善该区域的基本装修及水电暖、抽风设施等,具备教学使用条件。乙方负责该项目教学区的整体管理使用,并提供相应的教学、项目活动器材等设备。场地如需进行大的变动,必须经甲方书面核准认可后方能实施。 第三条、对教学项目的运营和管理,乙方负责具体实施教学和组织与教学相关的活动,甲方负责统一宣传策划、统一招生、统一收费。 (一)乙方负责教学及相关活动的实施。甲方只对教学和相关活动的完成质量作相应的指导和监督,对教学的开展、教师的选用和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