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根据省卫生厅、教育厅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学校卫生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卫监督秘2011123号)的文件精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在2011年继续开展全市学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整治目标通过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强化日常动态监督管理,进一步增强学校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完善食品安全相关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提高食品安全设施配置水平,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行为,使学校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安全状况明显改善,从而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用餐安全。二、整治重点(一)重点区域: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及学校周边区域,特别是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学校及学校周边区域的餐饮服务。学校周边区域主要是指学校校门200米以内的范围。(二)重点单位: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区域餐饮服务单位,特别是农村中小学食堂、幼儿园食堂及学校周边小餐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