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建立完善的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杜绝校内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学校食堂依照食品卫生法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3、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4、严把食品进货渠道关,原材料进货做到四证齐全,台账登记及时清楚。所提供食品应索证、索票,确保无毒、无害,符合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状。严禁购入转基因、腐败生虫、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师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5、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现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 6、学校食品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对案板、道具、容器严格分类使用,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须彻底清洗和消毒;7、存放食品场所应当干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