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上学、放学交接制度为了保证学生上下学安全,家长尽到监护人职责,真正做到学校、家长责任的无缝对接,根据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学生上学交接要求1、学生要按时到校(早上8:0511:00,下午2:054:45),由家长送至校门止步线外,车辆迅速离开。学校安排值周教师在校门口按时迎接学生上学。2、班主任须在上午8:15前、中午2:15前到教室考勤,发现未到校的学生应及时查明原因。如果出现学生交接情况不明(家长将孩子送到了校门口而学生并未进入校门、学生由自己上学却未进入校门等问题),应该及时与家长联系。若发现特殊情况,及时报告学校领导。二、学生放学交接要求1、各班应按时放学。上午和下午最后一节课的任课教师组织学生排队(班长举好班牌)从校门口依次离校;如遇雷暴雨天气,班主任到班上组织放学。学校安排值日教师在校门口内按时护送学生放学离校。2、家长或委托接送人到校门口指定区域接孩子,不得进入校园,不得将车辆停放在校门口,避免发生安全事故。看到孩子所在班级的班牌出现后,应及时接走孩子;没有接到孩子时应立即寻找,或与有关老师联系。如果遇到雷暴雨天气则应该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