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学生党员考核办法一、考核时间2017年5月6日2017年5月23日二、考核对象会计与审计学院2014、2015、2016级本科学生,16级专升本学生,16研一学生正式党员及预备党员(2017年之前前入党的同志)三、考核内容 (一)学习情况方面:认真学习近平讲话,坚定“永远跟党走”的信念,自觉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1.参加学校组织的党课培训、政治学习、主题班会、民主生活会和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情况。2.认真接受党课教育,及时完成并按要求上交相关的作业的情况。3.努力学习专业文化知识,学习态度端正,并能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周围同学认真学习,积极营造本宿舍、本班级的良好学习风气;学习成绩优异,根据学年平均绩点给予不同的评分(详见附表一)。4.积极学习党务知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的情况。(二)带头工作方面: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1.在班级、党团支部或者社团协会中担任重要职务,在平时的工作起先锋带 头作用。2.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