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城三小学生健康管理制度第一条 学校学生健康档案管理,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校对学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保障学生受教育的权益,明确学校在学生健康管理方面的责任,深化学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学生在校期间的健康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依据的国家法律、教育法规、地方法规、部门规章依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招生体检医学建议书制度等。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的学生范围:我校在校学生。第四条 学校设立由主管校长负责的学生医疗保障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服务细则,指导、协调各部门工作,建立相关部门协调管理机制。第五条 学生入学后,学校应当建立在校学生个人健康档案,以写实的形式记录学生在校期间体能测试,重大疾病,因病休学、复学情况,体检资料等内容。并把检查情况及时用书面形式告知家长。根据上级要求认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