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校课后托管协议书甲方:沙洋县马坪小学家长委员会乙方: _(学生家长签名)为满足学生课后托管需求,缓解学生家长困难,创新完善社会服务体系,依据省教育厅、省物价局关于开展小学生课后在校托管服务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经乙方申请,甲方同意,乙方子女参加在校托管服务。为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特签订以下协议。一、家长委员会依据文件精神,聘用合乎条件的学校教职工或社会相关专业人员参加托管服务,并制定托管实施方案,建立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二、学生在校课后托管是放学后晚托,托管时间不少于一个小时(4点10分5点10分 )。托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辅导学生做课外作业,组织学生自习、阅读、开展文体活动和兴趣小组活动,不得从事集体教学、补课或其它收费培训的活动。三、家长依据自身家庭需要,自愿选择托管项目,对服务过程中不满意的地方及时向家长委员会反映,家长委员会应及时解决并回复。四、家长委员会应主动接受社会及家长监督,加强托管成本核算及成本管理,定期将经费收支情况向家长公开。五、为确保学生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