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东城街道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运营服务采购项目公 开 招 标 文 件采购编号 :441900-3-201801-0320104-0001 采 购 人 :东莞市东城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局二 一 八 年 一 月东城街道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441900-3-201801-0320104-0001第 2 页 共 65 页目 录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4一、投标邀请函.5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8一、说 明 .91. 适用范围及资金来源.92. 定义.93. 投标人资格要求(同时适用所有子包).94. 踏勘现场及答疑会.105. 合格的服务.106. 知识产权.107. 投标费用.10二、招标文件.
2、118. 招标文件的组成.119.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1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110.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111. 投标文件的组成.1212. 投标文件编制.1213. 投标报价说明.1214. 投标有效期.1315. 投标保证金.1316. 投标文件的装订、份数和签署.14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517.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518. 投标截止期.1519. 迟交的投标文件.1620.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16五、开标与评标.1621. 开标.1622. 投标文件的有效性.1723. 评标委员会与评标方法.1724. 投标文件的评审.1725. 纪律和保密事项.2
3、3六、授予合同.2326. 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2327. 履约保证金(如有要求).2428. 合同签订.25东城街道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441900-3-201801-0320104-0001第 3 页 共 65 页七、询问或质疑.2529. 询问.2530. 质疑.25八、其他.2631. 中标服务费.2632.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26第三部分 用户需求书 .27第四部分 合同文本 .36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45一、报价文件格式.46附件 1. 报价总表格式.47附件 2. 报价明细表格式.48二、商务技术文件格式.49三、唱标信封.63四、投标保证金说明(可选).6
4、4东城街道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441900-3-201801-0320104-0001第 4 页 共 65 页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东城街道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441900-3-201801-0320104-0001第 5 页 共 65 页一、投标邀请函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东莞市东城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现就东城街道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运营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实施能力和资质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一、 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1、 项目名称:东城街道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运营服务
5、采购项目,采购编号:441900-3-201801-0320104-0001 。2、 项目内容:包号 采购项目(品目)名称 服务期 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A 东城街道峡口社区综合服务 中心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三年B 东城街道岗贝社区综合服务 中心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三年C 东城街道堑头社区综合服务 中心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三年D 东城街道火炼树社区综合服 务中心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三年E 东城街道梨川社区综合服务 中心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三年F 东城街道花园新村社区综合 服务站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三年详细服务内容及要求请查看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采购人指定的地点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同时适用所有子包)1
6、、 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 投标人须在东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登记注册,如没有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必须承诺在结果公示结束后七天内完成登记注册,没有按要求登记注册的中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登记注册的投标人提供东莞社会组织网http:/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东城街道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441900-3-201801-0320104-0001第 6 页 共 65 页5、 本项目不接受
7、联合体投标。6、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三、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1. 招标文件公示时间:2018 年 01月 08日至 2018年 01月 15日(共 5个工作日)。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 年 01月 08日至 2018年 01月 15日,上午
8、 9:0012:00,下午 14:0017:00(公休节假日除外)。3.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 2号鸿禧中心五层 A区 505室。4.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4.1. 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6)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整合成一个 PDF文档格式)。如“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不需要提供税务登
9、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4.2. 曾在本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只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5.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150元(售后不退)。6. 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四、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及开标事宜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8 年 01月 31日上午 09:00-09:30(北京时间)。2、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 年 01月 31日上午 09:30(北京时间)。3、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 2号鸿禧中心五层 A区 502-(1)会议室。4、 开
10、标事宜:届时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代表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五、 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城街道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441900-3-201801-0320104-0001第 7 页 共 65 页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 2号鸿禧中心五层 A区 505室联系人:钟小姐 联系电话:076922019033 传 真:076922889228报名、保证金联系人:赖小姐 联系电话:076922016033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一八年一月东城街道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4
11、41900-3-201801-0320104-0001第 8 页 共 65 页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东城街道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441900-3-201801-0320104-0001第 9 页 共 65 页一、说 明1. 适用范围及资金来源1.1. 本次招标标的为东城街道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运营服务采购项目,详细要求见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1.2. 资金来源:已批复的财政性资金。2. 定义2.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东莞市东城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局。2.2. 投标人:响应招标并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
12、或者自然人。2.3. 中标人: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采购人确认的获得本项目中标资格的投标人。2.4.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5. 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招标其评标工作的临时性机构。2.6. 日期:指公历日。2.7. 时间:指北京时间。2.8. 合同:指由本次招标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2.9. 招标文件中所规定“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的、打印的或印刷的方式;通讯方式包括专人递交或传真发送。3. 投标人资格要求(同时适用所有子包)3.1. 法定资格条件3.1.1. 投标人须
1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3.1.2. 投标人须在东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登记注册,如没有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必须承诺在结果公示结束后七天内完成登记注册,没有按要求登记注册的中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登记注册的投标人提供东莞社会组织网http:/ 查询结果截图,未登记注册投标人提供承诺书)3.1.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东城街道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441900-3-201801-0320104-0001第 10 页 共 65 页3.1.4.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
14、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4. 踏勘现场及答疑会 4.1. 该项目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和答疑会。5. 合格的服务 5.1. 投标人的有关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和/
15、或其它标准。5.2. 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和采购人要求。6. 知识产权6.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6.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6.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6.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和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版税。7. 投标费用7.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自身的所有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