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工贸学校学生外出审批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学生外出活动行为,加强学生外出活动管理,保障学生外出安全,确保我校教育教学工作有序高效,经学校研究决定,特制定永州工贸学校关于学生外出审批制度。一、学生个人外出审批制度(一)、学生请事假外出的审批1、学生非法定节假日离开学校,当天不能返回者需履行请假外出手续,并明确在外期间安全责任自负,由班主任批准,班主任并报送学生科。2、学习期间请假期限在半天以内者,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班主任告诉家长后(家长同意),才可批准。3、学习期间请假期限在1-3天(含双休日、节假日)者,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学生科批准。4、学习期间请假期限在3天以上者,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生科签署意见,报校长室批准。(二)、学生校外实习期间外出的审批学生在校外参加学习、实习、竞赛、调查期间,学校可授权带队老师批准(带队老师要与家长联系并将情况报送学校),准假权限为3天。(三)、学生因病外出的审批1、学生请一般病假需附医院证明才能请假,按事假审批方式审批。2、学生重病,可托他人代办请假手续,如因病住院,可待病情好转后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