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化工大学北方学院校团委学生会干部考核及评优制度(试用)一、总则为了提高校团委校学生会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提高校团委校学生会干部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建立一套健全的校团委校学生会内部管理机制,建设一支良好的学生骨干队伍,更好地开展各项工作,更好地发挥校团委校学生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要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要严于律己,言行一致,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处处以身作则,时时率先垂范。2要有认真负责的态度,有民主意识和创新精神,善于倾听各种意见,密切团结广大同学。3 .要有服务同学的强烈意识,不允许任何学生干部有任何脱离和凌驾于广大同学之上的行为。4. 学生会干部要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良好的工作作风;要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善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5 . 校团委校学生会干部要勤奋学习,学习成绩良好,要主动积极关心和帮助成绩后进的同学。二、细则1. 政治思想考核(25%)考核内容:(1)政治觉悟(5分):包括与党团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在工作中吃苦耐劳,任劳任怨,具有奉献精神。(2)组织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