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县县域空间规划多规合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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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繁昌县县域空间规划“多规合一”(20172030)方案公示内容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要“ 推进规 划体制改革,形成 统一衔接、功能互补、相互协调的规划体系” ;“在县(市)探索国民 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土地利用规划的三规或多规合一,形成一个县(市)一本规划,一张蓝图” 。国家新型城 镇化规划(2014-2020 年)也将“多规合一” 列入工作重点。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 院方针政策,同时也为加快推进“ 多规合一 ”工作,安徽省住房和城 乡建设厅在下发的关于印发 2017 年安徽省城市规划工作要点的通知(建规

2、函2017419 号) 文件要求及 2017 年度全市 规划工作任务安排,我县特编制完成了繁昌县县域空间规划“ 多规合一” (20172030)。繁昌县“多 规合一” 项目建设核心是遵从 “一个县一本规划、一张蓝图”思想,基于多 规衔接的技 术标准和工作机制,建成全县统一的信息联动平台,实现多规信息的融合汇聚和多方数据在线共享,为城乡统筹治理提供高度协调、统一权威的空间规划“一 张图” 内容指引。以落 实繁昌重点 项目为抓手,明确繁昌县空间发展目标、空间结构,统筹协调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的空间差异,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 多规融合” 。我

3、县“多2规合一”项 目自 8 月初完成招 标后,确定了规划编制单位为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8 月中旬召开了空间规划编制动员会,并成立了规划编制领导小组。8 月底完成了初步调研和资料初步收集,9 月中旬进行了空间规划初稿汇报,落实相关修改意见后于 9 月底完成了空间规划评审稿。同时 10 月中旬与规划涉及的国土、发改等主要单位进行了对接。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 26 条、 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第 23 条规定,现将修改方案予以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及广大市民意见。根据公众意见情况,将作进一步完善,并按法定程序报批、备案。一、 规划范围本规划为县域层次。 即繁阳镇、峨山镇、孙村镇、荻港

4、镇、新港镇、平铺镇共 6 个乡镇,国土总面积约 584.5 平方公里。二、 规划期限本规划期限为 20172030 年。其中,近期为 20172020年,远期为 20212030 年。三、地位和作用 1、本规划是繁昌县人民政府实施空间管理、合理配置空间资源、优化城乡空间布局、统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基本依据;繁昌县人民政府在审批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其他空间性规划,进行重点区域空间管制、重大项目选3址时,应当符合本规划。 2、县直各部门及所辖乡镇在制定各类空间性规划时,应以本规划为指导,衔接落实本规划的内容和要求。四、城市发展定位 长江经济带上有竞争力的节点城市,安徽省城乡一体化

5、统筹发展示范区。未来以产业转型、风貌打造、生态保护为重点,建设山水繁昌、人文繁昌、活力繁昌、智慧繁昌、幸福繁昌。五、城市职能 至 2030 年,将繁昌县中心城区建设成为: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核心城镇,马芜铜城市带上的重要节点;沿江客货集散与交通物流的重要廊道;芜湖市卫星城;以循环产业为主导的先进制造业生产基地,物流、旅游及现代服务业基地;全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生活服务中心;具有多元文化和山水特色的宜居城市。六、空间管控指标 至 2030年,繁昌县城镇空间总面积 14414公顷,城镇空间开发强度控制在 60.66%;农业空间总面积24661.45公顷,农业空间开发强度控制在11.12%

6、;生态空间总面积 19370公顷,生态空间开发强度控制在 6%。至 2030年,繁昌县城镇开发边界线内用地总规模5917.72公顷,生态保护红线线内用地4总规模10611.85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14465.69公顷。繁昌县空间管控指标体系一览表 指标名称(单位) 指标 指标类型 城镇空间总面积(公顷) 14414 预期性 城镇空间开发强度(%) 60.66 约束性 农业空间总面积(公顷) 24661.45 预期性 农业空间开发强度(%) 11.12 约束性 生态空间总面积(公顷) 19370 约束性 生态空间开发强度(%) 6 约束性 城镇开发边界线内用地总规模(公顷) 5917.72

7、 约束性 生态保护红线内用地总规模(公顷) 10611.85 约束性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公顷) 14465.69 预期性 七、城乡居民点体系 1 一级城镇:即繁昌县中心城区。 2 二级城镇:新港镇、荻港镇、平铺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城镇。3 三级中心村(新型农村社区):全县共 19 个中心村。 八、县域人口规模 规划至 2030 年,繁昌中心城区常住人口 31 万人,其中城镇人口达到 27 万人;荻港镇常住人口 3.5 万人,其中城镇人口 2 万人;新港镇常住人口 1.5 万人,其中城镇人口 1 万人;平铺镇常住人口 2 万人,其中城镇人口 0.5 万人。九、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 优质发展区主要是

8、繁昌县城区。潜力发展区包括平铺镇、峨山镇,注重品质提升、产业提升和空间优化,保持环境与发展5的平衡并重。协调发展区包括新港镇、荻港镇,应加快由粗放式向精细化模式转变。十、生态敏感性评价 生态高敏感区面积为44.55平方公里,占县域总面积的7.62%,主要分布在荻港东南大部、孙村镇长寺村北部,繁阳镇西部,繁阳镇北部一带。生态较高敏感区56.79平方公里,占县域总面积的9.72% ,主要分布在荻港中部,新港镇西南部。高敏感与较高敏感区面积共101.34平方公里,占县域国土面积的17.34%。生态中等敏感区面积83.31平方公里,占县域总面积的14.25%,主要分布在平铺镇大部分地区。生态较低敏感区

9、面积115.23平方公里,占县域总面积的19.72%。生态低敏感区面积284.57平方公里,占县域总面积的49.03%。十一、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 繁阳镇、孙村镇的开发潜力最高,适宜高强度开发;而不太适宜开发的区域集中在县域东部,以平铺、峨山镇等乡镇为主,不适宜高强度开发。十二、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 县域建设用地最适宜建设区为99.8平方公里,较适宜建设区为66.77平方公里,最适宜与较适宜建设区的面积和为 166.5平方公里,占县域国土面积的 28.5%,主要集中在中心城区与下辖荻港镇、新港镇、平铺镇共3个镇政府驻地区域;基本适宜6建设区面积为228.00平方公里,占县域国土面积的 39%,

10、主要集中在荻港镇、孙村镇等区域。而不适宜和最不适宜建设区的面积为 190平方公里,占县域国土面积的 32.5%,主要集中在平铺镇、孙村镇南部、新港镇东部地区。十三、城镇空间划定 本规划划定城镇空间总面积为14414公顷,占县域国土面积的 24.66%;主要包括繁昌县中心城区区域,县辖荻港镇、新港镇、平铺镇3镇的镇区所在区域。十六、农业空间划定 农业空间是指以农业生产和农村居民生活为主体功能的国土空间,包括以永久基本农田、一般农地和其他农用地为主的农业生产空间和农村居民的生活空间。规划划定农业空间总面积为24661.45公顷,占县域国土面积的 42.2%。主要分布在繁昌县中心城区及县辖荻港镇、新

11、港镇、平铺镇的城镇空间以外。十四、生态空间划定 生态空间具有自然属性、以提供生态服务或生态产品为主题功能的国土空间,包括森林、草原、湿地、河流、湖泊、滩涂、岸线、荒地等。规划划定生态空间总面积为19370公顷,占县域国土面积33.14%。生态空间主要集中在马仁国家森林公园、红花山、寨山、赤沙河、漳河等生态资源集中分布的地区。7十五、国土开发强度控制 至 2030年,县域国土开发强度控制在 21.64%;其中,城镇空间开发强度控制在 60.66%,农业空间开发强度控制在11.12%,生 态空间开发强度控制在6%。十六、土地用途规划 至 2030年,县域建设用地总面积为12648.16公顷,包括城

12、乡居民点建设用地,区域交通设施用地、区域公用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矿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1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规划至 2030年,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总规模为6208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2921.00公顷,镇建设用地816.00公顷,村庄建设 1851.00公顷,农村集体经营性用地 620公顷。 2区域交通设施用地。规划至 2030年,区域交通设施用地总规模为992.45公顷。 3区域公用设施用地。规划至 2030年,区域公用设施用地总规模为580公顷。 4采矿用地。规划至 2030年用地总量为330公顷。5其他建设用地。规划至 2030年用地总量为4537.71公顷。6非建设用地。规划至

13、2030年,非建设用地总规模达到 45797.29公顷。县域城乡用地汇总表 类别代码 现状(2016 年) 规划(2030 年) 8大类 中类 小类 类别名称 用地规模(公顷) 比重(%)图斑数量(个) 用地规模(公顷) 比重(%) 图斑数量(个)建设用地 11292.63 19.32 18173 12648.16 21.64 2308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 6692.79 11.45 14985 6208 10.62 812H11 城市建设用地 2041.01 3.49 596 2921 5.00 15H12 镇建设用地 242.1 0.41 75 816 1.40 78H14 村庄建设用地 4

14、409.68 7.54 3581 1851 3.17 635H1 H15 农村集体经营性用地 0 0.00 0 620 1.06 84H2 区域交通设施用地 999.76 1.71 532 992.45 1.70 1043H3 区域公用设施用地 421.23 0.72 203 580 0.99 56H4 特殊用地 149.96 0.26 137 0 0.00 0H5 采矿用地 1654.21 2.83 458 330 0.56 55H H9 其他建设用地 1374.68 2.35 394 4537.71 7.76 342非建设用地 47152.82 80.68 21198 45797.29 7

15、8.36 21892E1 水域 2349.88 4.02 227 2100.29 3.59 2421E2 农林用地 43603.98 74.61 19918 43697.00 74.77 19471E E9 其他非建设用地 1198.96 2.05 1053 0 0.00 0总计 58445.45 100.00 - 58445.45 100.00 -十七、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 1城镇建设用地至 2030年,县域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3737公顷。其中,规划城市建设用地2921.00公顷,镇建设用地 816.00公顷。具体用地指标控制详见下表。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一览表 名称 现状城镇建设用地(2

16、016)(公顷) 规划城镇建设用地 2030)(公顷) 县城 2041.01 2921荻港镇 128 456新港镇 92.5 240平铺镇 21.6 120合计 2283.11 37372乡村建设用地至 2030年,县域乡村建设用地规模为2471公顷。其中,村9庄建设用地 1851.00公顷,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620公顷。十八、生态保护红线划定 生态保护红线是在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是保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规划划定 2030年生态保护红线内面积为10611.85公顷,占生态空间面积的54.79%,占县域国土面积18.16%。十九、永久

17、基本农田边界划定 1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根据国土部门下达的指标要求,规划至 2020年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为 14465.69公顷,占县域国土面积 24.75%;规划至 2030年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原则上不低于 2020年保护目标。2永久基本农田边界划定永久基本农田边界是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实行特殊保护的永久基本农田界线。规划以 2020年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为基础,以农业空间内的永久基本农田为重点保护对象。二十、城镇开发边界划定 本规划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包括城市、镇人民政府驻地的开发边界。 10繁昌中心城区开发边界线内面积约 5000公顷。县域城镇开发边界规模一览表 等级 名称 开发边界

18、规模(公 顷) 小计 中心城区 繁昌中心城区 5000 5000荻港镇 514.43新港镇 300.3中心镇 (3 个)平铺镇 102.99917.72注:根据繁昌县城总体规划(2013-2030年),繁阳镇、峨山镇、孙村镇部分城镇用地已纳入繁昌中心城区开发边界范围内,不再重复计算。 二十一、重要基础设施廊道控制线划定 规划结合现有设施廊道分布,统筹区域设施建设需求,形成“ 四横五纵” 的重要基 础设施廊道控制 线。“五 纵 ”是滁黄高 铁和多条 550KV 、220kV(含)以上高压线组成的廊道, “四横”是沿皖赣铁路及宁安 铁路、沪铜铁路、沿江高速和多条 220kV(含)以上高压线组成的廊道。在城镇建设用地之外,廊道控制线控制宽度 1000米;在城镇建设用地之内,廊道控制线应符合城镇总体规划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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