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辍保学目标责任书为保证适龄儿童、少年顺利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一章第五条“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之规定,特制定本责任书。 1、认真学习义务教育法,提高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责任意识。牢固树立督促和保证子女完成义务教育,是维护子女基本生存权利和教育发展权直接体现的思想,充分认识到适龄子女不上学是违法行为,不制止子女辍学更是违法行为。 2、关心子女的思想、生活和学习情况,及时了解和帮助解决子女遇到的实际困难,配合学校做好对子女的教育工作,主动开展家校联系活动,防止和纠正子女的不良行为。 3、重视对子女的安全教育,关注子女身体健康。经常对子女进行安全教育,关心子女的身体状况,促使子女以健康的体魄、全面的素质、优良的学业完成义务教育。 4、言传身教,身体力行教育子女。不参与赌博、封建迷信以及其他不健康活动,力所能及参与有益的社会活动,关心尊重家庭成员,积极倡导社会新风尚,为子女成长营造一个正向、健康、自尊、友善的成长环境。 _年级_班 学生_(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