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申请休学、复学、退学的管理规定为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加强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规范学籍工作程序,学生因病、因事、因应征入伍等各种原因,需要办理休学、复学和退学手续的,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学生休学(一)学生因患重大疾病、因为应征入伍,或者因为个人原因不能继续完成学业,可以申请办理休学手续。(二)学生休学时间一般为一学年(两个学期),特殊原因最长不超过两个学年(四个学期)。(三)学生办理休学,需提供以下手续和证明:1、学生个人书面休学申请,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号、年级、班级、专业、休学原因、休学时间(年、月)、联系电话等。2、二级甲等或县级以上医院的疾病诊断证明,应征入伍的证明或通知。3、学生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簿复印件。4、学生家长同意休学的书面申请(外地学生可以通过邮寄或者传真),内容包括:学生姓名、年级、班级、专业、休学原因、休学时间、家长意见,同时写明父母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和联系电话。5、学生家长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其身份证明。6、代办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其相关材料。7、班主任与其学生家长的书面联系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