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社团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促进学生间的交流、培养学生团队合作精神,加强自我管理与教育,丰富学生精神生活,繁荣校园文化,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江苏省口岸中学在校内建立学生社团,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江苏省口岸中学学生社团是隶属于江苏省口岸中学的学生组织,由在校就读的学生组成。第三条 学生社团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与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第四条 本章程为校内学生社团的基本规定,各类社团运作过程中制定的章程、规划等文件,不得违背本章程规定的条款。第五条 本校的学生社团接受校党委领导,由团委、政教处具体负责。倡导校内各社团之间的交流,校际之间的交流必须经学校团委、政教处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展。第二章 社团的组建第六条 校团委、政教处根据学年社团组建计划,确定学年组建社团的数量。组建工作按下列流程进行:1、学校团委、政教处公布社团组建计划,安排指导老师。2、指导老师负责社团成员的招募工作。3、社团成员竞选产生社长、副社长、各部门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