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社团考核细则为进一步加强对我校学生社团的有效管理,充分调动各社团活动的积极性、创造性,推进学生社团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和学生社团活动实施方案,制定本细则,由校团委具体实施。一、学期基本任务(10分)1、上交社团学期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社团注册登记表、社员名单延时上交每项扣1分,未上交每项扣2分。2、社团干部或指导老师无故缺席相关会议每人次扣1分。 二、社团集中活动(50分)1、计划每学期10次社团集中活动课,每次满分5分。学校未安排则统一不计分;无特殊原因未开展每次计0分;因雨雪天气或场地被学校占用等特殊原因而未开展则计本次以开展活动社团平均分。学校实际安排少于10次的则以每次5分补齐,超过10次各社团采用较高得分。2、团委学生会抽查到社员缺勤但社团实现未记录的每人次扣0.5分;有吃零食、玩手机、打闹、谈情说爱等违纪行为的每人次扣0.5分;活动场地卫生未维持,社员丢垃圾较多扣1分,设施、器材无故损坏丢扣1分;指导老师味道扣1分,到场但完全不指导不管理扣0.5分;活动没有教学或指导性材料扣1分。三、社团课余活动的开展(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