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大学学生社团指导老师选聘及管理办法(试行)高校学生社团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和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在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构建和谐校园和推进大学生素质教育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社团工作指导力度,规范管理,推动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地发展,充分发挥学生社团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作用,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学生社团工作,根据石河子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及学校相关会议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本办法所指学生社团是依据石河子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成立的学生组织。社团管理部门是指按照石河子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对所属社团进行监督管理的学校各教学组、各学院和相关行政部门。第二条 学生社团指导教师是指导学生社团开展各类活动、保证学生社团健康发展的教师,负责对学生社团进行思想教育、业务培训、组织建设的工作指导。指导教师工作是学生社团正规化建设的必备条件,是对全校学生开展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手段。为了促进学生社团健康发展,调动社团指导教师工作积极性,推进思想政治工作进学生社团,特制定本方案。第二章 社团指导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