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缴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学生缴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维护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相关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五十四条“高等学校的学生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学费”。高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六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的义务”;第十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第三条 本办法中所指的“缴费”含学费、住宿费等经国家有关部门核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以下统称学费)。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第二章 组织、管理及职责第五条 学校成立学生缴费协调领导小组,主管学生工作的学校领导担任组长,财务处、教务处、学生处、总务处负责人和各院系学生工作负责人为成员。第六条 财务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物价部门的相关规定,全面负责全校学生缴费的统筹工作。下达通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