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请假销假制度1、各班每天上午、下午第一节课前对学生进行一次点名,并认真填写点名簿。2、学生因故缺席,必须向班主任递交请假条,说明事由并在请假条上注明返校时间,家长要在请假条上签名。返校后应销假。3、学生患流行并传染病期间,必须回家休息、治疗,凭疾控部门的证明方可返校上课。班主任应及时将信息报告保健室。4、如有未请假不到校的学生,班主任应立即与家长联系,弄清原因。一时与家长联系不上的,应向学校报告。5、学生请假一周以上的,班主任应向教导处报告。6、学生中途离校的,应凭班主任的签条出校门,签条由传达室收存。7、各班应切实加强学生的组织纪律性教育,要求学生严格遵守请假、销假制度。第一条 学生应在每学期规定的开学时间到校注册,因故不能按时注册的必须事先请假,未经请假不按时注册者以旷课论处。第二条 在节假日离开学校应按规定时间返校。假期在外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延期返校,可用电话或书信请假,需班主任征询家长意见后,经学院领导同意方可,学生回校后须补办手续,并提交必要的证明,否则以旷课论处。第三条 请病假须持有校医或医院的证明,学生一般不准请事假,特殊情况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