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制度为规范课程考核与学生成绩的管理,依据随州职业技术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暂行条例,特制定本办法。课程考核管理第一条 学生应当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以下统称课程)的考核,考核成绩记入成绩册,并归入本人学籍档案。考核成绩在及格以上者,即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考核成绩不及格者,不能取得学分。第二条 学生参加考试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凡无故不参加考试或参加考试不交卷者,以旷考论处,课程成绩以零分记载,并备注“旷考”字样。凡考试有违纪、作弊行为者,立即取消考试资格,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记载,并备注“作弊”字样。第三条 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考试一般应采用闭卷、笔试的形式,对某些课程,经各学院分管教学的副院长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后,也可采用开卷、口试(包括答辩)或者笔试、口试相兼、大型作业(设计)、上机考试等方式。考试课程的总成绩,以期终考试成绩为主(约占70%),并参考平时成绩(约占30)。第四条 个别课程不适宜按考试进行的可采用考查方式。考查可采用笔试或口试形式,随堂进行考核,一般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