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切实做好学生户外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特制定我校学生出游活动的暂行规定。一、凡是组织参加集体出游的班级,须首先写出申请呈报学校,由办公室审核,校长批准后(重大的还需请示上级相关组织),方能组织出游活动。二、凡批准组织外出活动的,必须写出出游计划,制定出安全防范措施,以保证出游活动的顺利进行。三、活动区域要适合学生的年龄特点,要适合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不准到不适合学生或有不安全因素的地方进行游玩。四、集体外出活动的最远距离不得超过50公里,人数一般不得多于40人。五、不按学校规定,自行组织外出活动,出现安全问题的,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六、在校期间,学生自发组织外出活动,要事先报告班主任老师和家长,要求班主任老师和家长深入了解情况后,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给予答复。否则,若出现问题,自行负责。七、未经班主任及学校批准,利用星期天、节假日外出游玩造成安全事故的,学校概不负责。八、学校建立健全安全出游活动档案。韩张镇第二实验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