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带头人及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逐步建立起一支符合我校实际,具有较强的教科研能力和较高业务水平的骨干教师队伍,带动我校教师队伍整体水平的提高。为使我校培养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特制定如下计划:一、培养范围及重点对象1、培养范围:全校在职任课教师、班主任和中层管理人员。2、重点对象:校级(赵素燕、陈生军) 镇级(何晓莹、张琨) 市级(陈芳、张明娟)二、培养条件 (一)政治思想条件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政治上坚定;热爱祖国,自觉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牢固树立为教育事业奋斗终身的崇高理想,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2、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敬业爱生,无私奉献,积极进取,勇于创新。3、认真履行教师职责,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具有正确的人才观、教学观、质量观,遵循教育教学规律,面向全体学生,热爱、关心、尊重、信任学生,教书育人。 (二)业务能力条件1、学识基础方面: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不具备合格学历,但成绩突出者,可酌情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