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雅培粹学校学籍管理规章制度1、凡经统考录取的新生,必须填写注册单、学籍表存档,方可取得我校学籍。2、学生转出,需由本人写出申请报告、家长签字,并出具转入学校的接收证,转出外地需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在接收证上批示盖章。经班主任、主管教学工作的教务处主任签署意见后,到学籍室办理手续。3、学生转入由家长写出申请书、校长签字且应参加插班考试,录取后,需由本人持户口簿及转学证明,经主管教学工作的教务处主任签字,方可到学籍室办理手续,同时交验原学校学籍表等档案材料,若属外地转入者,需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在转学证上批示盖章。4、学生因病,要求休学,需经本人提出申请,家长签字,有市级医院证明,班主任、校医签署意见,主管教学工作的教务处主任审批后,方可到学籍室办理休学手续(期限一年)到期应办理复学手续,须交验本人休学证明,原医院证明复查证明,复学申请,经校医前世意见,主管领导审批后,持学籍室编班通知单交班主任上课。5、学生自动退学,需本人提出申请,家长签署意见,填写教育局制订的正式申请并由家长单位或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经班主任核实签署意见,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到学籍室办理退学手续,初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