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5: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为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充分利用校外人才资源,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提高实践教学环节的质量,加强技能型人才的培养,以“按需聘用、分类管理、权责分明、注重实效”为基本原则,建立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技术过硬、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外聘教师队伍,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聘用与管理,现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一、外聘教师的界定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外聘教师分为兼职教师和兼课教师。兼职教师指能独立承担某一课程或实践教学任务,在行业、企业或社会上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技术人员及能工巧匠。兼课教师指学校聘请来校兼课的其他院校教师,一般要求有高校教师资格。二、聘任外聘教师的基本条件(一)每学期各专业教研室在排定现有教师(不含限制课时的双肩挑人员)任课工作量的基础上,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方可申请聘请外聘教师:1.教研室内承担同类课程的教师每人课时量已达到学校规定最少周课时(按教学周折算),仍有部分课程无法安排,经协调校内其他专业教师也无法承担的;2.教研室承担的课程中有在职教师因专业不对口而无法承担,并经协调校内其他专业教师也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