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学风建设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学风建设,形成学风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教育全院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确保学院事业的健康发展,结合我院学风建设现状,根据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的若干意见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学风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要举全院之力,各部、中心高度重视,齐抓共管,形成全员育人的良好局面。要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教育和治理相结合,重点解决部分学生学习地位缺失、学习过程无敬畏、迟到旷课无约束、教师劳动不尊重、学业成绩不在乎、活动目的与功能失调、家庭教育投资不珍惜等突出问题,要通过教育引导、制度规范、监督约束、查处警示等途径,逐步构建优良学风形成的长效机制,促进学风真正好转。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条学院成立学风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和教学副院长担任,小组成员由各学部主任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院学风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