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校合同协议甲方:莲花镇军营小学乙方: 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为了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确保校园师生及财产的安全,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相互尊重、自愿的原则,学校决定委托乙方守护校园。为明确双方责任,共同信守合约,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定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一、合同起止时间:自 2015年1月31日起至2015年3月2日止。二、甲方职责及要求1提供必要的设施设备,如校门、钥匙等。2加强内部职工的教育和管理,配合乙方做好校园守护工作。三、乙方守校人员职责及要求1、每天到校园守校,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并保持通信畅通。2、做好校园公私财产的日常看护、保管工作。进行校园巡视,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领导汇报。3、适时打扫校园周边环境,保持校园环境卫生清洁。4、如果上级领导到校察看,应及时通知学校值班领导。5、注意防盗、防火等,遇紧急情况,及时上报领导、公安、消防部门。6、保护校园内的财物(包括水管、水龙头)和教师个人财物。7、乙方守校期间必须在校园值夜班,甲方抽查时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