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实施方案3.3.1服务范围与依据1、服务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保服务管理条例和相关行业反恐怖防范标准所界定的区域(禁区、监视区、防护区)及要求,为企业提供门卫、守护、巡逻、技术防范、安防监控中心值班、消防巡查、消防灭火工作、应急突发事件处理、安全咨询等安全保卫服务,保护企业人身、财产和信息等安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主要范围:(坝)区(上水库、下水库出入口)、办公区、生活区及安全重点部位的治安守护、巡逻(包括白天和夜间)、技术防范、消防培训;上下库库区水域巡视;安防监控中心值班;南昌办公大楼值守巡逻;公司区域交通指挥值班执勤工作;电站周边防火巡检;电站消防器材日常巡检;消防出警等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理及公司安排的有关安全保卫、消防的临时性工作。2、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修正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64号令单位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1条保安服务操作规程与质量控制(GA/T594-2006)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