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保部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彻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行业的各项规程规定和公司有关安全规定、制度,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二、负责项目部安全生产保证计划、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并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参与制定公司的安全管理目标,协助项目部策划、开展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活动。三、深入施工现场指导项目部安全技术人员的工作,了解安全保证计划的执行情况及安全工作情况,研究施工中的不安全困素,提出安全改进意见,做好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宣传教育工作。四、实施对安全生产指导和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督促有关部门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遇有紧急情况,有权指令停止工作,并立即报告领导处理。五、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新职工、特殊工种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复训和发证工作。六、认真组织好安全保证体系的内审和外审工作,配合督促项目部抓好工程项目创建文明工地、标化工地的活动。七、参与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对重大伤亡事故和严重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建议,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防止类似事故发生的措施。负责事故的统计、分析、报告及建档列卷工作。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