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流程(讨论稿)一、施工单位来电(07792035122,2032291), 市住建局质安科告知专家论证专用邮箱consultation (即办,此程序可省略)。二、施工单位发送电子邮件咨询相关事宜,来电提醒并确认收件人姓名备查追责;市住建局质安科回复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流程及相关附件 (即办,此程序可省略)。三、施工单位发送安全专项方案(包括方案、内审表、报审表和相关图纸)初审(深基坑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需在“报监”、“报建”前进行论证的,还需提供中标通知书进行审核),来电提醒并确定收件人姓名备查追责;市住建局质安科回复:1、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流程及相关附件;2、初审意见(1个工作日内办结)。备注初审标准:按照建质200987号和桂建管20118号文及相关法律法规(详见附件1)进行审查,具体如下:(一)核查“报监”、“报建”情况(深基坑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可在完成招投标后先行进行,但必须在完善“报监”、“报建”手续后方可开始施工)1、已办理,转入下一程序;2、未报监,立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