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交底记录工程名称吉首市2015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光明社区)工程预案名称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号CS1360-JSPG-C04-22交底日期 年 月 日交底内容一、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一)重大事故的报告程序:1.重大事故发生后,除应及时采取必要的抢险应急措施外,监理部将协同或督促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以最快方式(电话、传真等)将事故简单的情况向业主报告。并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2.项目监理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公司、集团公司、市建委和市安监站,同时派人迅速赶赴现场,进行事故现场的保护和证据收集工作。3.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现场监理组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的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的扩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识、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这、物证等。4. 组织有关人员组成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5.调查组提出重大事故处理意见报业主批准并将处理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对重大事故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