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报告、统计与处理制度1.制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适用范围适用于对本公司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调查、统计和分析、处理、预防等过程。3.实施主体及职责分工(1)安全科负责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配合有关政府行政部门对事故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在发生事故后,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组织抢救,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4.内容及要求4.1 生产安全事故定义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领域中发生的意外的突发事故,通常会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使正常生产活动中断的事件。安全生产事故包括道路交通事故和停车场站事故,但不包括商务事故。4.2 事故等级划分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安全生产事故一般分为四个等级:5.2.1一般事故,是指造成 3人以下死亡,或者 10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5.2.2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 50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万元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