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作业指导书一:施工用电安全技术措施1.建筑物附近如有外电线路时,必须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如搭设防护棚,应采用木杆、木板 等绝缘材料。 2.导线架空时,不得乱拉乱拖或搭在脚手架上或导线埋地敷设,过道处必须用钢管保护。相线必须经过开关接入灯具、电器。用电设备(含照明灯具)及线路架设完毕,应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3.低压干线电杆上应有横担,绝缘子。 4.熔丝的额定电流应与负荷容量相适应,严禁使用其他金属丝(如铜丝)代替熔丝。 5.如带电作业必须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并有电气人员监护。 6.施工现场要设置总配电箱和漏电保护器,总配电箱要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要设置重复接地装置,要设置分配电箱并有分路标志,要设置开关箱及末极保护器。 7.开关箱应防雨、防雪、防尘(应加锁,安装高度为1.3m)与其控制的电器距离不超过3m,开关箱内不准存放任何物品,防止杂物引起电气短路或电气火灾,开关箱周围不准堆放杂物,并有一定的操作空间,电箱门出线要清晰, 一机一闸制。电箱闸刀处应加严禁合闸安全标牌。 8.脚手架与高压线必须保持6m以上的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