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作业管理制度一、总则1. 目的 为规范公司内作业的安全管理,控制和消除生产作业过程中的潜在风险,实现安全生产,制订本制度。2. 适用范围 2.1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各岗位。2.2申办厂内安全作业许可证的项目2.2.1厂内动火作业:在公司内进行的电焊、气焊、气割、切割、磨光等产生明火的作业。2.2.2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进入设备内部;进入专用管道、地沟、地井、烟道等,进行检验、检测、维修、养护等。2.2.3破土作业:公司内进行的内部地面开挖、掘进、钻孔、打桩、爆破等。2.2.4 临时用电作业:企业内一切临时用电的作业。2.2.5高处作业:按照高处作业分级(GB/T360893)标准规定的各种作业。2.2.6起重吊装作业:在企业内进行安装、拆除、维修等作业。2.2.7断路作业:生产区域内的交通道路上进行施工及吊装吊运物体等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2.2.8企业内部规定的其他需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的项目。3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员。负责公司内各项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监督执行,相关部门:生产部:协助主管部门监督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