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安全员的权利、义务与责任一、 安全员的权利(1) 遇有严重隐患或违反规定的行为、重大事故隐患,安全员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且立即报告分管领导和项目经理处理。(2) 有权检查所在项目的安全生产事项、上级指示和处有关安全生产规定等文件精神贯彻执行的情况。(3) 对不认真执行处下达的安全生产措施的单位和个人,安全员有权对从业人员进行直接处罚,对施工队长落实安全生产情况不力的可越级上报处安全负责人。(4) 有权要求参加施工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操作。二、 安全员的任务(1) 参加编制项目安全措施计划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度的制定工作。(2) 指导生产班组安全员开展安全工作,实施跟踪式管理。(3) 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和开工前培训、岗前培训、特殊工序培训等工作,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4) 经常对施工现场、仓库、试验室等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及时解决各种不安全问题。(5) 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积极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他们限期整改。(6) 督促有关人员按规定及时分发规范使用个人防护用品,防止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