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堡乡天宝小学日常安全工作与教师绩效工资挂钩方案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全校教职员工的安全责任,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的生命和学校的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一、 奖惩范围在编在岗教职员工二、考核奖惩规定1、学校对安全管理工作实行考核制,与绩效工资挂钩,作为学期和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2、对在安全和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获得县、乡奖励的个人可以根据级别再进行一次奖励,奖励幅度由校委会讨论决定。3、对在学校严重违反安全制度和职责且造成伤害事故的教职员工追究其相应责任。三、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和责任追究1、学校实行以党政主要领导为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全员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明确各责任部门、责任人职责,落实工作措施,加强校园安全防范,消除隐患,确保校园不出安全事故。2、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忽视安全工作和发生较大事故或多次发生安全事故的个人,进行责任追究,给予处罚。四、责任追究范围 1、因违反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造成学校安全事故的;2、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