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帽管理制度第一条 目的为了在作业人员受到物体的冲击或挤压时,能更好的发挥安全帽的保护作用,减少冲击力以消除或减轻对人体头部的伤害,使得安全帽能够发挥应有的作用,特制定以下本制度。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所有需要配备安全帽的单位,安全帽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全过程的管理。第三条 职责1. 供销公司供应部负责对安全帽的购买、验收。2. 供销公司仓库管理员负责安全帽的保管、发放、登记、更换。3. 各单位负责教育员工正确佩戴安全帽,凡是不懂得安全帽使用和防护性能者,不准上岗操作。4. 安全环保部负责指导、检查职工在作业时正确使用安全帽,若发现劳动防护用品穿戴移位应立即纠正。第四条 安全帽的使用 1. 安全帽是职工个人重要的安全防护用品。任何人进入生产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2. 在厂区内外从事生产和劳动时,必须戴好安全帽(国家或行业有特殊规定的除外;特殊作业或劳动,采取措施后可保证人员头部不受伤害并经过安监部门批准的除外)。3. 人员在生产区内以及室外距离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