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帽管理规定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各项规章制度,为结合我单位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为了降低事故发生频率,保证作业人员人生安全,现要求进入我三江至柳州施工工地现场的所有人员需佩戴安全帽。特制订本规定。第一章 分色及标识1、 所有安全帽分为四种颜色:红色、黄色。11、项目经理、总工、副经理、技术人员、质量安全人员、机械管理人员、施工员、材料员等管理人员佩戴红色安全帽;12、 从事生产作业的机械操作人员、钢筋工、模工、起重工、混凝土工、电工、焊工、防水工、防护工、绿化种植工等一线操作人员佩戴黄色安全帽;第二章 管理规定2、 适用范围,凡我单位或进入我单位施工现场的劳务分包单位、作业班组或建设单位分包的分包单位或作业班组的所有人员均要实行统一管理,必须配备合格有标志的安全帽。3、 安全帽的采购,应在开工之初提需用计划,尽量统一采购。31、采购时应预备足量的配件及备用量,以备坏损时更换配件和补领。32、安全帽的额定使用年限为两年。4、工作期间安全帽如丢失或破损,作业人员应及时更换配件或补领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