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一、目的通过施工安全技术交底(以下简称“交底”),使施工人员了解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源、危险工艺和危险部位的概况、内容和特点,掌握正确地安全施工措施、安全防护方法,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和健康,确保公司安全目标的实现。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项目经理部及所属各单位。各项目经理部按本办法执行。三、制定依据本制度依据劳动法、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制定。四、组织机构方式安全技术交底一般按以工程项目为单元划分并组织实施。工程项目部及所属各单位是交底的主要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一般可分为以下4个层次逐级进行,但也可根据工程规模和承包方式对交底层次进行调整。(一)公司级交底公司技术部、质安部对项目部的公司级安全技术交底。(二)项目部级交底项目部对施工队及分包单位的项目部级安全技术交底。(三)班组级交底班组对全班人员的工班级安全技术交底。五、职责(一)总工程师(安全负责人)负责组织本级所属工程项目重大危险源、关键环节、关键部位安全技术施工组织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