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垚志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全技术审批制度为了明确我矿各类工程设计或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权限,理顺各级管理技术人员所承担的责任,使我矿的技术管理工作高效有序进行,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制度。1、技术性文件包括:工程设计方案、工程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设计、操作规程、作业规程、措施、技术标准、技术规划、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各种专项计划等。2、设计部门做出的工程设计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由总工程师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会审,并形成会审意见(会审意见及参加会审的人员签名附在工程设计或安全技术措施后面)报矿长及总经理。3、技术规划、技术标准、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及各种专项计划等由总工程师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及技术人员进行编制,并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讨论通过后,报矿长审签后执行。4、凡是新开工工程,必须针对该工程编写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作业规程中应注明项目名称、工程概况、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开竣工时间,设备、机具、人员、措施等内容。5、各类工程施工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由施工单位编制。作业规程编制应切合实际,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