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定1 目的加强和规范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员工安全素质。2 适用范围公司各部门、车间及劳务单位。3 编制依据3.1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3.2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4 职责与分工4.1 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统一安排,协调上级行管部门培训、考试。4.2 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由各部门、车间提出申请,安全环保部协调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培训、考试。4.3 三级安全教育(包括承包商)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党群综合部组织,安全环保部实施;部门、车间级安全教育由所属部门、车间组织实施;班组级安全教育由所属班组组织实施。4.4 日常安全教育由所属部门、车间组织实施。4.5 “四新”安全教育由所属部门、车间组织实施。4.6 复工及调岗安全教育由所属部门、车间组织实施。4.7 外来参观人员、技术指导人员安全教育由所属部门、车间组织实施。4.8 外来临时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公司级由安全环保部实施,现场安全告知由所属部门、车间负责。5 原则与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