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湖北省中小学生命安全教育课程标准(实验)前 言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命安全教育,指导学生培养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掌握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树立珍爱生命的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和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以及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通知和关于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意见等法规要求和文件精神,制订本课程标准。第一部分 课程的性质与理念一、课程性质生命安全教育是“以中小学生(以下简称学生)生活为基础,以帮助学生树立和强化安全意识,尊重和珍爱生命,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与技能,培养学生的自护自救能力”为目标的一门综合类必修地方课程。本课程具有“生活性”、“综合性”、“体验性”、“实践性”等特点。(一)生活性。本课程以学生生活为主线,立足于学生安全成长的需要,学习预防和应对安全事故最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