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为了规范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给项目各参建单位创建一个安全、卫生、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因工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一、总则:劳务分包单位(以下简称分包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及设计要求施工,建立并落实安全责任制,按照相关规定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安全员;并严格执行总包单位的各项安全规定及针对该项目编制的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等。二、安全规定:1)分包单位必须积极参加总包单位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服从总包管理; 2)工人进场必须及时组织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凭胸卡进入施工现场,无条件接受门卫检查; 3)非特种作业人员严禁从事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合格有效证件上岗; 4)高处作业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高处作业严禁打架斗殴,严禁从高处往下抛掷物料; 5)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必须针对性强和可操作手续齐全,并认真做到作业前进行安全交底,作业时执行安全交底,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相关交底应及时报总包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