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隐患治理制度1、目的为及时发现与消除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与危险因素,保障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确保企业财产不受损失,制定本制度。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安全检查与隐患治理工作。3、定义3.1 安全检查:指为了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改善劳动条件而开展的各项安全检查活动;旨在为去发现和寻找存在或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并进行记录。3.2 安全隐患:指生产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其他因素、形成不安全现象,有可能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危险状态、形成潜在的事故。3.3 隐患治理:指为纠正和改善不安全因素,消除危害而开展的各项工作,使之符合安全要求。4、编写依据4.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4.2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5、职责5.1 安全主任负责全厂的安全检查与隐患治理工作,组织和实施各项安全检查,查明危险和隐患,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以及统计分析本公司的安全检查与隐患治理情况。5.2 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对本部门的日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