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为了规范公司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相关事项,参照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安监总管四2017129号)以及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8第2号)的文件要求,建立明确的要求与规范,保障安全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职责1、公司主要负责人是公司风险管控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A级风险与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2、安委会成员单位第一责任人是本部门、本专业风险管控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第一责任人,负责B级风险与一般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3、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称安全部)负责公司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的综合管理,负责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统计分析和重大安全隐患的上报工作,负责对各专业部室隐患整治过程及效果的监督检查,并对其履行职责情况实施督导;4、生产部负责生产过程中、自然灾害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的专业监督管理;5、设备部负责设备、设施、建设工程、建筑安装施工厂房及建构筑物、设备检维修、大中修等隐患排查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