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标准根据国家的有关安全标准、规范并结合公司当前情况,以下所列内容均为各项目检查和督促工程项目的承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的,另外本标准中未列明的条款可参考国家有关的安全标准、规范。一、 施工用电检查标准一)、外电防护1、在架空线路下方不得施工,不得建造临时建筑设施,不得堆放构件、材料等。2、当在架空线路一侧作业时,必须保证安全操作距离,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了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外电线路电压1KV以下1-10KV35-110KV最小安全操作距离4m6m8m3、当由于条件所限无法满足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设置防护性的遮拦、栅栏并悬挂警告牌等防护措施。二)、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1、在一个施工现场中,重复接地不少于三处(总配电箱、线路的中间和末端处),每一处重复接地的接地电阻值应小于10。2、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中必须采用TN-S(保护零线PE和工作零线N合一的系统,即三项五线)接零保护系统。3、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必须严格分开,在采用TN-S系统后,如果发生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