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立成功大學教師加科(加領域專長)登記申請表申請人: (請簽名及蓋章)保證依師資培育法令,據實填交本表及各項證件資料,申辦教師證書,如有虛偽不實,願遭撤銷教師證書並負一切法律責任,特此切結。 年 月 日申請人NO. 身分證號生日電話中等學校教育階段 認定版本擬申辦之教師證書科目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科 (含 職 業 類 科 )國 民 中 學 領 域 專長_年_月_日_字第_號函核定已取得之教師證書年 月 日中檢字第 號學科領域專長:備註1.中等特教合格證,未持中等學校合格教師證書者,不得加註中等學校教育類科別。2.轉類科合格教師證(中等學校、國民小學、幼稚園、特殊教育、中小學師資類科互轉)
2、者不適用。畢業學校 畢業系所 修業起訖年月 畢業證書年月字號自 年 月至 年 月 年 月 日字第 號學歷自 年 月至 年 月 年 月 日字第 號檢附證件(由審查承辦人確認)1.填具本申請表乙份,親送審查。2.身分證正、反影本乙份,印於同一面。3.中等學校合格教師證書影本。4.中等學校教師教育學程證明書影本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專業課程證明書影本(加蓋學校關防)。5.專門課程證明書影本(加蓋學校關防)。6.最近三個月一吋半身正面脫帽相片三張。(裝於透明拉鍊袋內訂於本表右上角)7.取件方式:自取/郵寄(請附足額回郵信封)第2項至第5項影本以A4格式紙張影印,並請依序裝訂於申請表後。為 配 合 教 育
3、部 系 統 採 用 照 片 電 子 檔作 業 請 提 供 正 式 大 頭 照 照 片 電 子 檔 。(承 辦 人 羅 小 姐 信 箱 :z10510031email.ncku.edu.tw)數位攝影之影像寬X高像素不得少於450x600 pixels;掃描器掃描之解析度不得低於300dpi,檔名為申請人之身分證字號,並以JPEG格式儲存(副檔名為JPG)。 以 下 雙 線 區 域 申 請 人 請 勿 填 寫 。 編 號 :師資培育之大學核章處 審查結果 簽名領回承辦人員 主管 依據師資培育法施行細則第7條規定,准予加註登記。中等學校教師:科領域 主修專長中華民國 年 月 日姓名:日期:(每張申請表限申請一科加科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