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夏季攻坚”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水利系统) 2 安全生产“夏季攻坚”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水利系统) 为贯彻落实省安委会关于印发XX省安全生产“夏季攻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吉安委明电20148号)要求,自4月至8月,在全省水利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夏季攻坚”专项整治活动,并结合全省水利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全省水利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夏季攻坚”专项整治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水利部、省委、省政府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促进全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项目法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全面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狠抓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和安全监管,严肃安全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减少较大和一般安全事故,确保全省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二、整治范围各类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和项目法人、场所和设施。重点是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水利(渔业、水)工程施工、水库水电站大坝、度汛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