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三同时”管理制度1、目的规范公司新、改、扩建工程的安全管理,确保各工程如期实施。2、适用范围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3、责任单位技术开发部门、安全技术科、项目工程所在单位。4、工作程序4.1 建设项目应设立安全审查(1)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前,应当选择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设立进行安全评价,并出具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2)建设项目选址时,应当对建设项目设立的下列安全条件进行论证: 建设项目内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对建设项目周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居民生活的影响; 建设项目周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居民生活对建设项目的影响; 当地自然条件对建设项目的影响。 (3)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申请书; 建设(规划)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文件(复印件); 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报告; 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工商行